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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赋予知识产权专业学生报考代理人资格
浏览 2478 次【字号 】 发布时间:2012-12-12 打印本页
    

     日前,第六届(2012)中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讨会在上海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上海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十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分享培养知识产权人才方面的经验,探讨现行培养模式下出现的新问题。专家建议,应赋予我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报考专利代理人的资格,并纳入《专利代理条例》中。

  在研讨会上,专家建议,应在《国家人事录用专业目录》中增设知识产权专业,使其与教育部的本科专业目录相一致;各高校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学科专业的设置,组织业内专家统一编写教材,完善学科理科框架和知识体系;对于在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教学研究机构中具有理工科背景且具备中高级职称或者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赋予其报考兼职专利代理人的资格,并纳入《专利代理条例》中;赋予我国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报考专利代理人的资格,并纳入《专利代理条例》中。

  据介绍,此次会议由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人才培养专业委员会、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办。该活动自2006年以来已成功举办5届,现已成为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知识产权报 记者 陈建明)



 

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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