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三角频道11月9日消息:今天,温州海关展出新近查获的商标侵权实物,其中有些涉案的手法与以往不同,有新的变化。
十月三十日晚上,邮办关员象往常一样例行检查出口特快邮件,发现一件由温州鹿城双屿寄往美国、申报名称为“PLASTIC BUTTON”(塑料纽扣)的邮包,该邮包没有标明数量和价值,而且重量
开包后,一包包用透明塑料袋包装的、与国际闻名奢侈品牌“CHANEL”(“香奈尔”)标识高度相似的两个相交英文大写字母“D”的商标呈现在工作人员面前。从商标正面看,很难判定是否属于侵权。
但打开塑料袋,从商标的反面观察,从塑料商标的制作工艺上看,整个商标厚度不一,其中“D”字母中的“I”与其他部分连接部非常的薄,非凡不牢固。
按常理,这样的商标很轻易破损,不符合注塑生产标准,用手轻轻碰触,“I”便从“D”字母上脱落下来,这时完完全全呈现出“CHANEL”(“香奈尔”)的商标,两个相交英文大写字母“C”字。
对于这种假冒手法的翻新,海关关员也是第一次遇见,据初步判定这批商标有侵权嫌疑。经清点,共计2500枚。“CHANEL”系国际知名品牌,权利人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办理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经“CHANEL”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2500个商标均为假冒商标。温州海关根据权利人提出的保护申请,依法扣留了上述货物。
温州海关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这起侵权案件的特点是侵权物品有一定的隐蔽性,伪装性,因为侵权商标上有两部分可以轻易剥落,剥落后才展现出“CHANEL”商标原形。
这是海关总署从十月一日起在全国开展了旨在打击侵权行为的“龙舟行动”中查获的又一案列,“龙舟行动”开展后,海关监管、审单、稽查、和风险等部门相互联动,加大风险分析力度,在保障货物快速通关的同时,加大了对货运、邮递、快件渠道知识产权侵权物品的查处力度。
自“龙舟行动”开展以来,温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还查获,十月二十九日上午,由鹿城区寄往美国的邮包内涉嫌侵权“LV”品牌皮夹三百五十五个,涉嫌侵权“鳄鱼”、“都彭”等品牌皮带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