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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闪联与台湾骅讯电子以及包括索尼BMG、华纳、百代、环球等全球4大唱片公司在内的22家唱片公司在京宣布联手推动数字音乐的正版化,依靠新技术开辟数字音乐正版化的新领域。
有关人士预测,2010年,中国数字音乐销售总额将达到127亿元人民币,全球数字音乐市场也将达149亿美元。相对2005年的全球27亿美元营收相比,预计年增长率将会达到40.7%。
产业潜力助推多赢
与数字音乐市场的迅猛发展相对应的是,传统音像产品市场正在下滑。专家预测,物理介质载体音乐消费市场营业收入到2010年将降为196亿美元,而在2005年这个数字是273亿美元。对于数字音乐市场而言,这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发展运作空间,并且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以电脑和网络为载体的数字音乐爱好者队伍迅速壮大。有权威机构的统计数字显示,2006年中国在线音乐用户数量在1.3亿左右,2007年将达到1.7亿,2008年预计超过2.2亿,并占互联网用户总数的90%以上。“这意味着产业环境已经开始成熟”,闪联标准工作组组长孙育宁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作出这样的评价。同时,相关数据也证实了孙育宁的说法,去年我国MP3、MP4和音乐手机销量超过1亿部,使用MP3设备下载音乐已成为潮流。
相比数字音乐的蓬勃发展,整个数字音乐市场销售收入却与实际应有的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几乎所有唱片公司都感受到产业萎缩所带来的困扰,一方面,创作者为了创造音乐,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作品却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硬件厂商也急需突破单一的产品销售模式,并希望获得高额的市场回报。因此,闪联提出了实现硬件厂商、唱片公司、内容创作者、运营商、技术提供商、政府管理以及消费者7方共赢得战略思维,以期共同开发正版数字音乐的潜力。
用户利益呼唤正版
其实,早在去年6月,闪联即发布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技术。在目光转向内容和技术的同时,也转向了更为广阔的用户市场。
孙育宁表示,“闪联研发的技术成果能够为内容和终端厂商提供解决方案,为终端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应用模式”。政策、产业和消费者三大方面产业链条的完美整合,使得数字音乐在传播规模扩大了数十倍的情况下,单位价格更低,消费者可以承受,唱片公司可以获利,硬件厂商在音质还原方面拥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支持。“消费者体验是我们最重视的问题。”孙育宁表示。
数字媒体产业的制造方式和传播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极大地改变了原有产业的下游关系。如果我们没有一种健康的运营模式,将错失这一产业发展良机。“如果只是内容和设备间的简单捆绑,对消费者并不能创造任何实际的利益”。环球音乐唱片中国区的总经理梁康妮兴奋地表示,此次合作是整个音乐产业无缝的合作,闪联的技术和概念涵盖了内容、版权等各个层面,掌握了产业链每个关键点。她同时强调,音乐产业上中下游积极联合,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音乐服务,并且能够培养音乐爱好者正版消费的使用习惯。
据悉,此次合作方,占据全球70%音效芯片市场的骅讯电子董事长郑期成也表示,在闪联标准的大旗之下,两岸的技术和产业得以合作,并通过和内容商、硬件商和运营商的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享受。
展望数字音乐市场,孙育宁表示,希望消费者在不改变消费习惯的前提下,以承受得起的价格,享受出色服务和高品质的正版音乐,从而实现像卖矿泉水一样销售数字音乐,这可能就是此次合作的最好诠释。
海外市场推动标准
闪联内部人士也透露,闪联已经在考虑将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推向与中国国情相似的发展中国家。有关人士指出,此次推出产品的背后闪联最为核心目的是统一国内数字音乐版权技术标准。
据了解,闪联正在考虑将自主音乐版权保护技术推向国际市场,首先备选的是与中国国情相似的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俄罗斯等。人口多,成长快等相似点让闪联看到了更大的希望。据悉,国际市场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一直被美国技术标准垄断。不过有关人士也表示,闪联对于进军海外市场比较慎重,目前只是在考虑中,暂不会冒险前进。
近几年,闪联一直在国际市场树立中国自主产业标准做着尝试。去年与日本ECHONET、韩国HNF签署战略性的合作协议,三者将共同组建亚洲数字家庭网络委员会,成立亚洲统一的数字家庭标准。今年5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委员会经过投票表决,正式通过接纳中国“闪联”为委员的草案。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程序,这项完全由中国企业制定的技术标准,极有可能在2008年成为全球第一个3C协同产业国际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推出在国内力推数字音乐联盟也是在为下一步进军国际市场,树立中国自己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技术做准备,通过内嵌闪联标准的终端产品对海外的渗透,其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技术将更容易被国际市场接受,也使成为国际标准的进程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报 实习记者 章 慧 本报记者 尹训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