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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列入最高法重点课题 |
浏览 2938 次【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10-18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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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列入最高法重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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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网讯 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公布了2007年重点调研课题,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公开招标。关于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调研被列为十个重点课题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重点调研课题包括:关于刑事审判工作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毒品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民俗习惯在审判工作中运用、完善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调研、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行政与民事交叉案件、医患纠纷案件法律适用的调研。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确定的课题,是根据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及人民法院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的确定的。今年的选题主要侧重于五个方面:一是注重选题的全局性,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出发,努力把握选题的政治方向,紧贴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紧贴法院工作实际;二是活注重选题的前瞻性;三是注重突出选题的重点性,主要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工作重点开展调研,将10大重点、热点问题作为重点课题;四是注重选题的成果可转化性,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不搞太理论化和过于宏观的选题;五是注重选题的的平衡性,在选题过程中尽可能地考虑到法院工作不同领域。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和进行招标这十大重点调研课题的目的,主要在于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为司法的民主决策开辟广阔的道路,充分吸纳社会力量为法院工作出谋献策,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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