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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建设启动 |
浏览 2907 次【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8-2-26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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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建设启动
2007-12-11
在现有条件下如何创新执法手段,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水平和版权执法职能,应对新形势和新技术挑战?经过研究、调研和充分论证,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近日启动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建设。12月6日,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建设项目签约仪式在国家版权局举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副司长许超等参加仪式。据了解,该平台的建设将建立起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版权管理工作新模式。 近年来,我国通过版权立法在打击盗版上取得了很大成绩,立法相对比较完善,但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国家版权局和各地版权管理部门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投入很大精力,但高额的非法利益驱使盗版者不计后果顶风作案,并且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的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作品通过网络进行快速、大范围的传播,这给版权执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据介绍,通过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的建设,将建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版权管理工作新模式,国家版权局和各地版权管理部门之间通过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信息共享和协作办公,并能够实现版权监管平台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将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开放、强大的版权监管、版权保护、联网执法等功能,加强对版权的社会管理,提高执法监管效率,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切实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为广大版权所有者和传播者提供便捷的版权贸易、政策法规、公众信息等便民、利民服务。 本次签约的项目为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建设项目的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版权日常业务协作平台、版权盗版举报管理系统和版权案件管理系统。其中,版权日常业务协作平台由领导办公系统、版权日常工作管理系统、版权执法公文交换系统、全国版权综合信息分析系统等组成。版权盗版举报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对重大侵权盗版案件举报的受理、转送,对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了解,以及对举报、查处案件有功人员(单位)的奖励等。版权案件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各省局将案件的查处、办理情况的报送以及对案件办理过程进行追踪管理,尤其是对大案要案的督察督办。 据了解,今年11月下旬,经过政府采购程序,国家版权局确定数字版权监管认证平台建设项目的系统承建方为北京慧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时间为5个月,2008年4月下旬具备上线试运行的能力,预计2008年7月底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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