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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公布 |
浏览 2388 次【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11-22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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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公布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作者:刘 超
本报讯 (记者刘 超北京报道)11月8日,北京奥组委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举行了音乐著作权保护授权文件交换仪式,并公布了2008北京奥运会所涉及的音乐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北京奥组委授权音著协对奥运歌曲的著作权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奥运会涉及的音乐作品数量庞大、传播方式多样、传播范围广泛,因此奥运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既是保护重点又是保护难点。为此,北京奥组委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过近一年的协商,在借鉴历届奥运会保护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根据方案,北京奥组委依法就奥运会使用音乐作品向音著协取得著作权许可,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作为包括北京奥运会会歌在内的奥运歌曲的著作权人,北京奥组委授权音著协对奥运歌曲的表演权、复制权等著作权事务进行全面管理,以确保社会各行业、各企业通过合法获授权途径对奥运歌曲进行录制发行、现场演唱、公开播放等。 据悉,北京奥运会所涉及的音乐作品包括:用于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和文化活动中的音乐、用于场馆的背景音乐、用于颁奖典礼和比赛的音乐等。据初步估计,北京奥运会将使用上万首音乐作品。其中,北京奥组委通过奥运歌曲征集活动评选出的奥运歌曲将作为其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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